2018年7月,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First Step Act of 2018,简称FSA)的最初版本在众议院通过。2018年12月18日,参议院通过了法案的修正版;20日,众议院批准了参议院修正案;21日,美国第45任总统特朗普签署了《2018年第一步法案》(第115-391号公法),使之成为法律。《2018年第一步法案》针对当前美国联邦监狱和刑事司法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在矫正、量刑、激励、监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被认为是几十年来美国最重要的监狱改革法案、最具意义的量刑改革法案。本文首先介绍《2018年第一步法案》的主要内容,然后概述《2018年第一步法案》实施两年来取得的进展,最后提出有关评价和思考。
一、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的主要内容
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由减少再犯、监狱局安全保管枪支、禁止对怀孕囚犯的约束、量刑改革、《2007年第二次机会法》的重新授权及其他刑事司法事项等6章组成,约3.8万字。概括起来,该法案主要包括通过在联邦监狱局建立一个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进行的矫正改革、涉及对一些联邦罪行的刑罚进行修改的量刑改革、对《2007年第二次机会法》的重新授权以及其他一些与刑事司法有关的规定等四方面内容。
(一)矫正改革
1.研发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2018年第一步法案》要求美国司法部在该法案颁布后210天内研发并发布一套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供联邦监狱局用来评估所有联邦囚犯的再犯风险,并将囚犯分配到循证减少再犯项目(evidence-based recidivism reduction programs)和生产性活动(productive activities),以降低其再犯风险。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将用于:(1)确定每名囚犯在入监时的再犯风险,并将每名囚犯分为最低、低、中或高风险;(2)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评估和确定每名囚犯实施暴力或严重监狱不当行为的风险;(3)根据每名囚犯的具体犯因性需求(criminogenic needs),确定适合的循证减少再犯项目的类型和数量并进行分配;(4)依据各种动态的,且在监狱期间可以合理预期发生变化的包括进展指标和回归指标在内的各种因素,定期重新评估每名囚犯的再犯风险;(5)根据重新评估后的再犯风险等级,将囚犯重新分配到适当的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活动中,以确保所有囚犯都有机会在服刑期间降低其风险等级,这些项目能满足囚犯的犯因性需求以及所有囚犯都能成功地参加这些项目;(6)决定何时向成功参与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性活动者提供激励和奖励;(7)决定囚犯何时准备转入释放前羁押(prerelease custody)或监督释放(supervised release);(8)决定在课程材料中适当使用音频技术,以适应有阅读困难(dyslexia)囚犯的需求。
2.实施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2018年第一步法案》要求,在司法部发布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后的180天内,联邦监狱局必须开展以下实施工作:(1)对每名囚犯(包括在《2018年第一步法案》颁布之前被监禁的囚犯)实施并完成初始入监风险和需求评估,无论该囚犯的刑期长短;(2)开始根据评估结果将囚犯分配到适当的循证减少再犯项目和生产性活动中,其中,高风险和中等风险囚犯重点安排在循证减少再犯项目,而低风险囚犯重点安排参加生产性活动,已临近释放日期的囚犯优先安排;(3)开始扩大可提供有效的循证减少再犯项目和生产性活动,并增加有效实施该系统所需的任何新的循证减少再犯项目和生产性活动,以便使所有囚犯在联邦监狱局完成对其初步风险和需求评估后两年内有机会参加;(4)开始实施其他必要的风险和需求评估工具,以便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效实施该系统,同时囚犯正在参与和完成有效的循证减少再犯项目和生产性活动。此外,对成功参加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性活动的罪犯,要求至少每年对其开展一次重新评估;对距预计释放日期不到五年的中高危罪犯,要求更频繁地开展重新评估。如果重新评估表明囚犯的再犯风险或特定需求发生了变化,联邦监狱局必须重新安排囚犯参加与这些变化相一致的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性活动。
3.调动囚犯参加循证减少再犯项目的积极性。其一是对参加循证减少再犯项目的囚犯给予激励和奖励(incentives and rewards)。《2018年第一步法案》要求对参加循证减少再犯项目的囚犯使用以下激励和奖励:(1)额外的电话特权和视频会议特权(如有),每天最多30分钟,每月最多510分钟;(2)监狱长决定的额外探视时间;(3)转移到更靠近囚犯释放住所的监狱,但须视是否有床位、囚犯的安全等级以及提出请求时囚犯所在监狱的监狱长的推荐而定;(4)联邦监狱局决定的额外激励和奖励,包括不少于以下各项中的两项:①增加小卖部支出限额和产品供应;②增加电子邮件访问权限;③考虑调整到首选居住单元(preferred housing units);④向囚犯征集并经联邦监狱局认定适当的其他激励措施。其二是规定成功完成循证减少再犯项目的囚犯可获得时间积分。时间积分可使囚犯能够比之前被允许的时间更早地被置于释放前羁押(即家庭监禁或居住回归中心)。根据《2018年第一步法案》,成功完成减少循证再犯项目的囚犯每参加30天的项目,就有资格获得最多10天的时间积分。成功完成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性活动的最低风险级和低风险级囚犯,其被评估的再犯风险在连续两次评估中没有增加,每成功参与30天,就有资格获得最多额外5天的时间积分。同时规定犯有某些严重罪行(主要有暴力、恐怖主义、间谍活动、人口贩卖、性犯罪和性剥削、持有枪支的重罪犯、某些欺诈或高级毒品犯罪等)的囚犯,不论其再犯风险程度如何,都没有资格获得额外的时间积分。
(二)量刑改革
《2018年第一步法案》涉及到的对美国联邦量刑法的改革主要有四处。
1.降低了某些毒品犯罪的强制性最低量刑。在《2018年第一步法案》之前,涉嫌某些毒品重罪的被告,如果他们以前曾因一次毒品重罪而被判过刑,那么再犯的强制性最低量刑为20年监禁;如果他们有两次或更多次重罪判刑,再犯的强制性最低量刑为终身监禁。《2018年第一步法案》分别将上述强制性最低量刑降低到15年和25年。同时,《2018年第一步法案》还改变了适用这些强制性最低量刑的先前定罪标准,即罪犯的先前定罪必须符合新的标准,即严重毒品重罪(serious drug felony)或严重暴力重罪(serious violent felony),而不是任何重罪毒品犯罪(felony drug offense)。
2.放宽安全阀(Expanding the Safety Valve)。“安全阀条款”允许法官对低级别、非暴力的毒品犯罪者处以低于适用的强制性最低量刑的监禁。该条款以前只适用于没有犯罪前科记录的犯罪者。这也就是说,哪怕被告只有一次不当行为而被判60天以上的刑期,就不能适用“安全阀条款”。《2018年第一步法案》则放宽了该条件,允许被告最多可以有4次犯罪前科记录。这样一来,即使是重罪犯人也并非没有适用“安全阀条款”的资格,只要以前的重罪并没有导致多于13个月的判刑。
3.取消累积规定(Eliminating the Stacking Provision)。美国现行法律对在暴力重罪或毒品犯罪中拥有、使用或丢弃枪支实施不同的强制性连续性惩罚。而对于“第二次或随后的判刑”,强制性连续惩罚将提高到25年。有时候,检方对被告提出多起指控,从而导致每起量刑相连,加重了对前次犯罪的惩罚。而《2018年第一步法案》对25年强制性连续惩罚只适用于“前一次判罪定案之后”作了澄清,即只有在犯罪者先前对使用枪支的定罪已经是最终判决的情况下,才适用“第二次或随后”对使用枪支助长贩毒犯罪或暴力犯罪定罪的25年强制性最低量刑。
4.追溯适用公平量刑法(Retroactivity of the Fair Sentencing Act)。《2018年第一步法案》授权追溯适用《2010年公平量刑法》(第111-220号公法)的规定,如果目前在押囚犯因拥有可卡因而在《2010年公平量刑法》颁布之前被判刑期比《2010年公平量刑法》颁布后因拥有等量的可卡因被判刑期长,可以向联邦法院提出减刑申请。
(三)第二次机会法案的再授权(Reauthorization of the Second Chance Act)
《2007年第二次机会法》(the Second Chance Act of 2007)(第110-199号公法)由乔治·布什总统于2007年签署,目的是通过提供工作培训、药物滥用咨询和可能消除先前定罪的标签效应等来帮助刑释囚犯重新融入社会。该法为囚犯重返社会、毒品或酒精戒治、就业安置、辅导服务等项目提供资金资助,以帮助刑满释放的人过上合法的生活。《2018年第一步法案》中的第五篇对2007年的《2007年第二次机会法》最初授权的许多资助项目都进行了再授权,这些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州和地方成人和青少年罪犯示范项目、家庭药物滥用治疗资助项目、评估和改进监狱看守所和少年犯管教所教育方法的资助项目、职业培训示范资助项目、罪犯重返社会药物滥用和刑事司法合作项目、非营利组织基于社区的指导和过渡服务资助项目、联邦监狱局早期释放试点(将某些老年非暴力罪犯适用家庭监禁)及拓展项目、减少再犯伙伴关系资助项目和囚犯重返社会研究资助项目。
(四)其他规定
1.对良好时间积分规定作出修订。《2018年第一步法案》修订了《美国法典》第18卷第3624条(b)项规定,使联邦囚犯在被判刑的每一年而不是服刑的每一年都能获得最多54天的良好时间积分。
2.对监狱局安全保管枪支作出规定。《2018年第一步法案》要求联邦监狱局在矫正机构的安全边界外提供一个安全的储存区,供联邦监狱局雇用的合格执法人员保管枪支,或允许这类雇员将枪支存放在经联邦监狱局批准的车辆锁箱中。该法案还要求,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联邦监狱局仍允许这些雇员在矫正机构安全边界之外携带隐藏的枪支。
3.禁止对怀孕囚犯使用约束措施。《2018年第一步法案》禁止联邦监狱局或美国法警署(USMS)对在押的怀孕囚犯使用约束措施。禁止使用约束措施的规定从专业医护人员确认怀孕之日起生效。当犯人完成产后康复时,禁止就结束了。如果要对怀孕的囚犯使用约束措施,那么,使用约束措施的矫正官员或副法警必须在30天内向联邦监狱局或美国法警署以及负责囚犯健康和安全的医疗机构提交一份报告,说明使用约束措施的理由、详细情况(约束的类型和时限),以及对囚犯的任何可见的身体影响。
4.将囚犯安置在离家更近的监狱。根据《2018年第一步法案》要求联邦监狱局在充分考虑床位的可用性,囚犯的安全等级、矫正项目需求、精神和医疗健康需求,囚犯提出的与信仰需求有关的任何请求,量刑法院的建议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将囚犯安置在离其主要住所尽可能近(500英里以内)的监狱。此外,根据这些考虑以及囚犯倾向于留在他/她的现有监狱或被转移的情况,即使囚犯目前关押在500英里以内的监狱内,联邦监狱局也必须将囚犯转移到离他/她的主要住所更近的监狱中。
5.对低风险囚犯适用家庭监禁。《2018年第一步法案》要求联邦监狱局在可行的范围内,在被允许的最长时间内(通常为监禁期的10%或6个月,以较短者为准),将再犯风险水平较低且矫正需求较少的囚犯适用家庭监禁。
6.增加同情释放(compassionate release)的使用和透明度。《2018年第一步法案》规定了对老年囚犯和绝症罪犯的同情释放。对于老年囚犯,法院可根据联邦监狱局的请求,对囚犯进行减刑并裁定有条件或无条件的缓刑或监督释放,缓刑期或监督释放期等于囚犯刑期的剩余时间,如果法院认为“有特殊和令人信服的理由需要这样做”,或者该囚犯年满70岁,已服刑至少30年,且联邦监狱局已确定该囚犯不会对任何其他人或社区的安全构成威胁。对于绝症罪犯,联邦监狱局必须在囚犯被诊断出患有绝症后72小时内将诊断结果通知给囚犯的律师、伴侣和家人,并告知他们可以选择代表囚犯提交同情释放申请。联邦监狱局必须在7天内为囚犯的伴侣和家人提供探视机会。联邦监狱局必须在14天内对同情释放请求作出处理。
7.帮助囚犯释放前获得公民身份证明。《2018年第一步法案》要求联邦监狱局必须帮助囚犯在释放前获得社会保障卡、驾驶执照或其他官方照片身份证明以及出生证明。
8.通过联邦监狱工业公司扩大囚犯工作机会。《2018年第一步法案》授权联邦监狱工业公司(FPI,也以其商品名UNICOR而闻名)向用于矫正设施、救灾或应急响应的公共实体以及哥伦比亚特区政府销售产品,但不允许向非营利组织出售办公家具。该法案还要求联邦监狱局留出应支付给参加联邦监狱工业公司工作的囚犯工资的15%,这笔钱将在囚犯获释时支付给他们,以帮助他们支付重返社区的费用。
9.加强囚犯重返社会协调。《2018年第一步法案》要求司法部部长与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部长、劳动、教育、卫生和公共服务部部长、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农业部部长、其他相关联邦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士、服务提供者、非营利组织以及州、部落和地方政府,就联邦重返社会政策、项目和活动尤其是循证实践和防止重犯方面进行协调。该法案还规定,监狱局局长应制定政策,要求监狱长和社区设施的负责人与愿意自愿提供(2)中所述的项目帮助的宗教和社区非营利组织建立减少再犯伙伴关系。
10.禁止对青少年使用房间禁闭。《2018年第一步法案》禁止青少年管教所利用房间禁闭(room confinement)来惩戒、惩罚、报复或实现任何其他目的,除非作为对受保护青少年行为的临时措施,因为单独房间禁闭会对青少年造成严重和直接的身体伤害风险。该法案还禁止青少年管教所对青少年使用连续的房间禁闭。
二、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的实施进展
2020年12月,美国司法部部长向国会提交了反映《2018年第一步法案》自2018年12月21日生效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该报告,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的实施主要取得了以下进展。
(一)研发了新的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
2019年7月19日,在法定截止日期之前,司法部研发并发布了一个新的风险和需求评估工具,即针对估计风险和需求的囚犯评估工具(the Prisoner Assessment Tool Targeting Estimated Risk and Needs,简称PATTERN),并详细说明了其比联邦监狱局现行需求评估系统的改进。PATTERN在种族、性别方面取得了很高的预测能力,超过了美国常见的风险评估工具。在发布PATTERN之后,司法部开始了为期45天的评论期,征求利益相关者、倡导者和公众对PATTERN的改进建议。在此期间,司法部收到了近200条评论和声明。司法部还主办了两次听取意见会,听取了8个利益攸关方组织的发言。感兴趣的利益攸关方还提交了8套意见。2019年11月19日,司法部部长会见了独立审查委员会,讨论对PATTERN的修改。独立审查委员会提出了修改建议。联邦监狱局和国家司法部同意委员会的大部分修改建议,随后司法部部长批准了这些修改。这些修改旨在提高PATTERN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而不会显著影响其预期的高水平可预测性。
(二)开展了囚犯风险和需求评估并为囚犯分配项目
按照《2018年第一步法案》,在2020年1月15日的法定最后期限前,联邦监狱局运用PATTERN对所有联邦囚犯进行了风险和需求评估。每名囚犯获得了高、中、低或最低的PATTERN再犯风险评估水平。同时,作为入监评估的一部分,联邦监狱局评估了囚犯的需求。联邦监狱局制定了由13个领域组成的需求清单,这13个需求领域具体包括愤怒/敌意、反社会同伴、认知、阅读障碍(FSA要求)、教育、家庭/养育、财务/贫困、医疗、心理健康、娱乐/休闲/健身、药物滥用、创伤和工作。联邦监狱局根据不同的需求使用不同的需求评估工具,评估囚犯在入监时和整个监禁期间的需求。需求评估结果用于推荐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性活动。联邦监狱局的工作人员同有犯因性或其他需求的囚犯会面,讨论评估结果,并根据这些结果为囚犯安排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性活动。
(三)加强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性活动建设
2019年,副检察长办公室(ODAG)、监狱管理局、国家司法研究所和独立审查委员会审查了联邦监狱局提供的所有项目,以确定根据《2018年第一步法案》,哪些项目可以被视为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性活动。2020年1月,联邦监狱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批准包括70多个项目的完整清单。时间积分只能从批准名单上的循证减少再犯项目或生产性活动中获得,因为这些项目或活动的目的是满足囚犯的需求,从而降低他或她再次犯罪的风险并支持成功地重新融入社会。囚犯仍然可以参加其他服务、项目和活动,但这种参与不会产生时间积分。《2018年第一步法案》不仅要求联邦监狱局加强现有的项目,而且还要求扩大向符合条件的囚犯提供的项目数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联邦监狱局认识到,项目可以来自不同的来源。联邦监狱局依靠其重返社会服务部(Reentry Services Division,RSD)的专业知识,制定针对联邦囚犯必要的矫正项目。
(四)追溯适用了公平量刑法
《2018年第一步法案》授权追溯适用《2010年公平量刑法》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截至2020年9月28日,联邦监狱局共处理了3434份追溯减刑令,释放了2509名囚犯。
(五)实施了同情释放
联邦监狱局颁布了一项政策,其中规定了关于《美国法典》第18卷第3582条(c)(1)(A)项和第4205条(g)项“同情释放”新的通知和援助程序。据统计,2018年12月2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联邦监狱系统大约1700名囚犯通过同情释放获释。
(六)修改了良好时间积分
根据《2018年第一步法案》,符合条件的联邦囚犯在被判刑的每一年(此前是服刑的每一年)获得最多54天的良好时间积分。这一变更于2019年7月19日生效。为了确保过渡期顺利进行,联邦监狱局在2019年6月的第2周为每名即将获释的囚犯制定了个性化的释放计划,并向所有机构分发了重返手册(重点是交付给即将获释的囚犯)。联邦监狱局还与美国缓刑和审前服务办公室进行了协调。2019年7月19日,共有3100多人从联邦监狱获释。
(七)将囚犯转移到离家更近的监狱
在《2018年第一步法案》颁布前,联邦监狱局一直致力于将囚犯安置在离他们释放住所500英里范围内的监狱中。联邦监狱局称之为“近距离释放转移”。在《2018年第一步法案》通过后,联邦监狱局于2019年9月4日更新了其囚犯安全指定和监管分类政策。2019年,联邦监狱局进行了1684次近距离释放转移。从2020年1月到10月,共有1219次近距离释放转移。截至2020年9月26日,80648名囚犯(在115812名联邦囚犯总数中占70%)被安置在距离其住所500英里范围内的监狱中。
(八)对低风险囚犯适用家庭监禁
从2020年3月到12月2日,联邦监狱局将家庭监禁人口增加了约200%,并在这一期间通过家庭监禁计划转移了1.9万多名囚犯。但考虑到由于CARES法案和COVID-19流感大流行,BOP把大量的囚犯关在家里。因此,目前提供的任何数据尚不能准确反映《2018年第一步法案》规定的家庭监禁利用率的提高。
(九)致力于重返社会
司法部支持帮助囚犯从监狱过渡到社区的努力。2020年9月29日,司法部司法项目办公室宣布,2020财年提供了超过9200万美元的资助款,用于支持罪犯在监禁后返回社区。司法部宣布了“准备工作”(Ready to Work)倡议,通过该倡议,联邦监狱局将雇主与寻求就业的囚犯直接联系起来,目的是为每一名重新进入其社区的罪犯提供获得就业的机会。公民志愿者补充了BOP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和项目,从而支持社区重返努力并促进监狱机构安全。在2019财年(截至2019年9月19日),5939人在各监狱机构志愿服务了110489小时。在2020财年(截至2020年9月10日),5978名志愿者和承包商在各个机构提供了157752小时的服务。
(十)制发了业务政策和指引
为了成功实施《2018年第一步法案》,联邦监狱局制定发布了相关政策和指引,包括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PATTERN的说明、关于准备释放和协助囚犯取得身份的政策指导、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4050条使联邦监狱局员工能够携带和保管个人武器的政策指引、监狱长与非营利组织和其他私人组织建立伙伴关系指引等。
三、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及其实施的评价与思考
关于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及其实施,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一)关于法案出台的时代背景
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是在当前美国联邦监狱和刑事司法工作面临监狱人满为患、监狱严重超负荷运转、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犯罪治理成效低下等严峻挑战的形势下出台的改革法案,也是美国国会数年来就国会可能采取什么措施来减少联邦监狱人口规模同时建立维护公共安全机制的主题进行激烈辩论后达成的成果。该法案既深刻反映出美国对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实施的一些严厉的打击犯罪政策的反思以及对大规模监禁带来的诸多不良社会后果的担忧,也集中体现了美国致力于解决监狱人满为患、减少重新犯罪、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意图、理念思路与对策措施。
(二)关于法案的名称
美国国家司法研究所所长David B. Muhlhausen指出,罪犯走出监狱的第一步是迈向无犯罪(crime-free)和富有成效的生活的重要步骤。《2018年第一步法案》之所以在名称中冠以“第一步”,显然是为了突出对“罪犯走出监狱的第一步”的高度重视,强调监狱和刑事司法应为罪犯走出监狱的第一步做好充分准备。因此,该法案的名称直接体现了其立法目的,即《2018年第一步法案》旨在减少再犯和改革联邦监狱以及刑事司法系统,进而使那些从监狱释放的人不再返回监狱。
(三)关于法案的改革性举措
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在矫正、量刑、激励、监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研发并实施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强调循证减少再犯项目和生产性活动的改造作用、注重对参加减少再犯项目的囚犯以激励和奖励、扩大同情释放的使用、禁止对怀孕囚犯使用约束措施、将囚犯关押在家庭附近的监狱、加强监狱工作人员培训等,较为充分地运用或契合了目前国际社会在减少重新犯罪领域的诸多先进理念与成功经验。比如,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是减少重新犯罪的优先关注事项、开展罪犯风险和需求评估是改造罪犯的关键、有效的改造项目和干预措施是改造罪犯的“利器”、监狱工作人员素质是改造罪犯的重要保障、在改造罪犯并促使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和减少重新犯罪的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不可或缺等。
(四)关于法案的专业性保障
在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中,研发与实施危险和需求评估系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此,《2018年第一步法案》明确规定成立专门的独立审查委员会,由国家司法研究所选择一个在风险和需求评估工具的研究和开发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无党派和非营利组织来主持独立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不少于6名成员组成,均具备风险和需求评估领域的专长。独立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协助司法部长审查和验证囚犯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就循证减少再犯项目和生产性活动提出建议、就循证减少再犯项目的有效性等开展持续研究和数据分析等。
(五)关于法案的执行力
如前所述,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颁布两年来,相关实践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这主要得益于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本身条款中对于实施就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给予经费保障。比如,《2018年第一步法案》对于司法部研发危险和需求评估系统、联邦监狱局实施危险和需求评估系统都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分别为法案颁布后210天内或系统发布后180天内)。为帮助国会监督实施并评估风险和需求评估系统的效果,《2018年第一步法案》明确要求司法部、独立审查委员会(Independent Review Committee)和美国审计总署(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就有关工作情况分别提交阶段性或年度报告。在经费保障方面,《2018年第一步法案》授权在2019年至2023年的每个财政年度拨款7500万美元用于研发和实施危险和需求评估系统。
(六)关于法案的总体评价
美国第45任总统特朗普指出,《2018年第一步法案》“将给予无数当前和前囚犯第二次生命机会,以及为他们的社区、州和国家做出贡献的新机会。”美国联邦监狱局代理局长Hugh J. Hurwitz认为,该法案是多年来第一次有意义的刑事司法改革法案。从中可见,《2018年第一步法案》被寄予了厚望。同时,该法案两年来的实施情况也表明其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需要指出的是,美国《2018年第一步法案》及其实施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美国监狱人满为患、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监狱和刑事司法效率低下等难题,进而建立起美国防范控制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机制,目前要得出结论还为时过早,需要做进一步的观察。但不管怎样,作为美国监狱和刑事司法领域的最新动向,《2018年第一步法案》及其实施值得我国监狱和刑事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密切关注和了解。
来源:犯罪与改造研究
周勇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访问电脑版